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398号与棠乐路交界处北侧地块改造项目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BY2016J1002)
一、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398号与棠乐路交界处北侧地块改造项目 |
二、项目概况 | (一)招租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村第七经济合作社。 (二)地块概况:招商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398号与棠乐路交界处北侧,东西分别与机场高速、广清高速毗邻,石槎路贯通南北。该地块长48.5米,上底18米,下底6米,用地面积共计58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500平方米,具体建设面积以政府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三)招租方式:承租方负责按照政府批复的规划条件建造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并承担全部建造费用,且不得转让投资开发权。物业建成后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在合作期20年内,承租方对建成后的物业进行整体经营并向出租方缴纳物业经营使用费。 (四)承租方须缴纳工程保证金¥2万元以及合同履约金¥2万元,其中工程保证金在工程项目开工后无息退还;合同履约金在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其它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是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意向承租方需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没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意向承租方须书面作出以上承诺。 (三)意向承租方2015年度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且2015年度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以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为准);意向承租方注册地在广州市白云区的,须提供近三年在该区纳税证明文件;注册地不在广州市白云区的,须提供其在注册地的纳税信用达到B级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招租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及联合体报名。 |
四、报名事项 | (一)报名时间、地点:意向承租方须于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6日期间到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白云区景云路13号一楼)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并索取交易文件。报名需缴纳报名费及交易文件工本费¥100元,由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开具发票。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20-86361273。 (三)报名所需资料(以下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情况下); 3.意向承租方2015年度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且2015年度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以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为准)的证明材料; 4.意向承租方注册地在广州市白云区的,须提供近三年在该区纳税证明文件;注册地不在广州市白云区的,须提供其在注册地的纳税信用达到B级或以上的证明文件; 5.本中心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注:请带齐以上资料以及公章于上述报名时间内前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
五、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竞价会事宜 | (一)公告期满后, 本中心将会同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其名下账户向本中心指定账户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萬圆整)方可获得本次竞价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达账为准。 (三)竞价会事宜以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规则》为准。 |
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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