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4楼整层物业
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BYG20220030-G01-01)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4楼整层物业招租项目 | |
一、项目概况 | 出租方 | 广州云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标的所在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4楼 | |
出租用途 | 依法依规使用 | |
计租面积 | 1320.41平方米(详见《白云投资大厦4楼平面图》,附件1) | |
交易底价 | 首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及综合管理费合计¥127元 | |
租赁期限 | 3年 | |
免租期 | 3个月(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 |
权属信息 | 租赁标的物所有权人为出租方,现正办理房地产证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二、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意向方须为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意向方须为美丽健康产业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意向方及其进驻的关联企业在租赁期首年(2022年)须至少有6家企业成为广州市白云区“四上”企业,且租赁期内承租方与入驻的关联企业注册地或核心运营机构不迁出白云区(须提供承诺书)。 (四)本次招租活动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的意向方报名参加: 1.联合体; 2.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为准); 3.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国家税务总局网为准); 4.被纳入广州白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户“黑名单”名录(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若被列入,意向方本身、意向方法定代表人、意向方法定代表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包括:法定代表人为股东的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与“黑名单”租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其他企业),将不被接受报名。 | |
三、租赁条件 | (一)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二)承租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广州云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为3年,免租期为3个月(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租金及综合服务费按月为一期进行结算,免租期后首期租金及综合服务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以后须于每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当月租金及综合服务费。租赁期间不足一个月的,则按实际租赁天数比例计算支付(计算比例时,按每月30天作为基数)。租金按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3%,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 (五)租赁标的物的计租面积为1320.41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六)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首年三个月(有免租期则为免租期满后三个月)的租金及综合服务费合计成交价格。 (七)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已知悉物业现状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得在租赁标的物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以及容易在空气中产生大量易燃粉尘的行业。 (八)租赁期间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确有必要将租赁物部分转租给次承租人的,应当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将租赁合同及次承租人的主体信息/身份信息交由出租方备案。 (九)承租方及其入驻的关联企业在白云区2023年起年入统销售额/营业收入不低于18500万元/年,年纳税额不低于920万元/年且租赁期内承租方与入驻的关联企业注册地或核心运营机构不迁出白云区,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限第三年期满时仍达不到该承诺的,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十)约定免租期的(即因为装修需要免租期的),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66020.50元作为装修保证金并提供装修资料,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完成后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并向出租方提供装修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发票原件后, 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装修保证金;如承租方未进行装修、未按出租方同意的方案进行装修、装修未经验收合格,或未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资料等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装修保证金。 (十一)因履行《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由各方依法承担。 (十二)其他条件详见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 | |
四、报名事项 | 公告期 | 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0日。 |
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意向方须于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在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bycqjy.com/)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 (二)报名所需上传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美丽健康产业企业相关证明文件、承诺书(附件5)、信用中国网查询打印件、国家税务总局网查询打印件 | |
现场提交资料 | (一)现场提交资料时间、地点: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6楼)现场提交。 (二)现场所需提交资料:意向方于网上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 |
特别提醒 |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并前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现场提交纸质资料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的电子资料一致。如意向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及现场提交纸质资料,视为无效报名,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 (三)本公司接受意向方的报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满足交易参与资格条件,本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意向方资格条件的符合性以出租方的审查意见为准。 | |
五、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732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贰仟元整) |
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 | 公告期内,本公司对意向方的报名资料进行齐备性初审,初审通过后,交易平台将向意向方发送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每个意向方获取一个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且仅限本次报名有效),意向方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查看短信或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待缴纳保证金”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 |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及查询 |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交易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我报名的项目”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 |
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根据出租方及竞得人出具的划转函件以及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综合服务费,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自行向出租方补足;若划扣完毕上述所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出租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出租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若意向方于竞投活动前放弃竞投资格,或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交易平台将向其发送通知,意向方可自行登陆交易平台查询审查结果,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平台发出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缴的款项的,本公司或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损失,下同)后,将交易保证金余款划归出租方作违约金处理,出租方有权将租赁标的物重新招租。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出租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抬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出租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以及获得租赁标的物租赁权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 |
六、组织交易方式 | (一)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本公司将对征集意向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选择协议租赁的方式确认竞得人。 (二)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网络竞投方式确认竞得人。 (三)交易活动事宜以《交易规则》(附件2)及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为准。 | |
七、联系方式 | 本公司:雷先生 020-86358883。 出租方:季小姐 020-86397027。 注: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交易不组织统一实地勘查,意向方可在竞投开始前按公告地址自行前往查看。 | |
八、附件 |
|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以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5月7日
版权所有@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13057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