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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内16宗物业打包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BYG20200068-G01-03

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内16宗物业打包招租项目

一、项目概况

出租方

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

出租用途

用于经营化妆品、生物医药大健康、新型材料、现代商贸业、现代服务业相关业态

出租面积

及权属概况

(一)租赁标的物总建筑面积为8815.547平方米。其中:

1、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01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263.301平方米;

2、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02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214.226平方米;

3、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03号,已取得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穗云字第NO013637),证载建筑面积518.94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782.524平方米;

4、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04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221.266平方米;

5、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05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786.713平方米;

6、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06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59.863平方米;

7、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07号,已取得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穗云字第NO010421),证载建筑面积764.246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690.03平方米;

8、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08号,已取得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穗云字第NO018171),证载建筑面积259.88㎡,测绘建筑面积308.392平方米;

9、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09号,已取得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穗云字第NO013636),证载建筑面积82.8平方米;

10、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10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232.851平方米;

11、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11号,已取得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穗云字第NO013638),证载建筑面积361.6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936.214平方米;

12、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12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434.978平方米;

13、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13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302.09号平方米;

14、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14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623.256平方米;

15、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15号,已取得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穗云字第NO016894),证载建筑载面积282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2235.545平方米;

16、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16号,该处物业没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有面积测绘材料),测绘建筑面积1000.528平方米。

具体信息详见《鹤亭基地总测绘图》(附件1)及《鹤亭基地物业实际测绘平面图及面积》(附件2)

(二)租赁标的物原权属于白云区农科所,于2016103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督下由广州市白云区农业科学试验中心移交给出租方经营管理。

交易底价

首年每月¥88155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壹佰伍拾伍元整),该价格由租金和综合服务费组成。

租赁期限

12

免租期

6个月

标的使用情况

详见《出租面积明细表》(附件3

是否涉及优先权

二、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惩戒对象。

(三)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的意向报名者报名参加:

1、自然人、联合体;

2、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主);

3、与出租方存在经济纠纷或诉讼的单位或自然人(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4、在租赁出租方其他物业期间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经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单位或自然人(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三、租赁条件

(一)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承租方应清晰认识到租赁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承诺因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限为12年,给予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间仍需缴纳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三)承租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附件4)。

(四)租金和综合服务费按月为一期进行结算,免租期后首月租金和综合服务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须于每期期初10日内支付当期租金和综合服务费。租金和综合服务费按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租金和综合服务费基础上递增3%,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

(五)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首月租金和综合服务费标准的三倍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租赁标的物计租面积为8815.547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七)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已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

(八)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进行整体转租、出借、交换。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将租赁标的物进行流转、用于对外担保和借贷。禁止对租赁标的物的主体结构进行增建、重建、拆除等改变建(构)筑物现状的一切行为(经出租方同意后的改造除外)。承租方可自行进行分租,分租合同须提供给出租方备案。

(九)承租方在租赁标的物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须事先取得经营牌照,依法经营。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申办消防报建等国家要求办理的手续,出租方仅提供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现有资料,办理手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十)租赁标的物目前有87.723平方米物业存在租赁关系,并签署1份租赁合同,现有1名租户按下列方式处理:

租赁标的物分期交付,交付第一期物业的面积为8727.824平方米,租金及综合服务费将在成交价格基础上,按照交付的面积折算的标准收取,待1份租赁合同到期,交付物业后,租金及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标准收取。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如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设备拆除更换、加装电梯),需提前将方案报出租方审批同意后实施,涉及升级改造的相关义务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承诺其对租赁标的物的投入在租赁合同届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届时以租赁合同到期前6个月承租方与出租方共同进行现场设施设备确认为准,双方出具确认清单,承租方在该半年内保证物业按照确认清单维持运作,合同届满需按双方确认清单进行物业现状交付。

(十二)承租方需将租赁标的物用于经营化妆品、生物医药大健康、新型材料、现代商贸业、现代服务业等五大产业范围内的业态项目。

(十三)承租方承诺在项目运营期的第三年至合同期结束在白云区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年、纳税额不低于300万元/年。

如未达到上述约定,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行为将通过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如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将通过相关部门纳入信用体系,并自出租方出具未履约通知书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违约方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实际纳税额与考核要求纳税额的差额的一半。

(十四) 承租方自签订合同日起三年内在该物业新增不少于1家白云区“四上”企业(新增的定义:在出租方指定的物业地址进行注册成立新公司,或迁移公司到出租方指定的物业地址进行工商登记,该公司在三年内新增成为白云区“四上”企业;或将白云区外“四上”企业迁移至出租方指定的物业地址进行工商登记,并将“四上”企业关系转移到相应属地街道,确保公司合同租赁期内在白云区纳税、纳统,主营业地不迁出白云区)。

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行为将通过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如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将通过相关部门纳入信用体系。

(十五)承租方须委托广州云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物业管理,承租方保证每月按时向广州云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交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每两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承租方须承担场地经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投入、水电费用;园林绿化费用;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费用,广州云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场地的保安、公共区域的保安、电房的维护等日常管理行为。具体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由云腾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5)。承租方承诺需提供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鹤亭基地11号内约30平方米面积物业给物业管理方无偿使用,水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承担。

(十六)因履行《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出租方、承租方应各自承担己方应承担的部分。

(十七)其他条件详见《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报名事项

(一)公告期:2020970:00202091824:00

(二)报名时间、地点: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号首层)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索取《交易规则》(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或经工商局盖章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工商查询资料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提供原件核对)、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打印件。

注:1.报名登记表格式由本公司提供;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

3.本公司接受意向方的报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参加满足竞投交易条件,对于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交易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的符合性以出租方或交易管理机构的审查意见为准。

(四)如意向方未在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到本公司现场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手续,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五、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交易保证金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广州广园中路支行

账号

6522   6967 0605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及查询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本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意向方应在汇缴交易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于缴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现场查询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根据出租方及竞得人出具的划转函件以及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免租期后首月租金及综合服务费,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自行向出租方补足;若划扣完毕上述所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出租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出租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竞得人,且未违反“六、组织交易方式”第(三)条规定,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违反“六、组织交易方式”第(三)条规定,或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等款项的,本公司或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损失)后,将交易保证金余款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处理,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将租赁标的物再次招租。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竞得人因此行为而使出租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由竞得人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出租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资格以及获得租赁标的物租赁权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六、组织交易方式

(一)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本公司将对征集意向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选择协议租赁的方式确认竞得人。

(二)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网络竞投方式确认竞得人。

(三)特别约定

1、若本项目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的,意向方应参与签约仪式并保证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报价,使该项目产生有效报价。

2、若本项目采取“网络竞投方式”的,竞投人应参与网络竞投活动并保证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本公司:邓先生   020-86361273

招租方:唐小姐 18520421888 020-32583392                                      

注: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交易不组织统一实地勘查,意向方可在竞投开始前按公告地址自行前往查看。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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