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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帽峰沁园酒店承包经营权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BYG20200070-G01-02

项目名称

广州帽峰沁园酒店承包经营权招商项目

一、项目概况

招商方

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商标的物

(一)招商标的物为广州帽峰沁园酒店承包经营权,该承包经营权主要包括:

1.广州帽峰沁园酒店及改制后公司的证照使用权、印章使用权;

2. 广州帽峰沁园酒店获授权使用物业的使用、收益权;

3.以广州帽峰沁园酒店及改制后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自主权(含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

(二)招商标的物于2005129日取得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广州帽峰沁园酒店,法人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现处于闲置状态。招商标的物有营业证照共15个,除营业执照外,其余证照均已过期,证照具体信息详见招商方提供的《证照移交清单》(附件1)。

广州帽峰沁园酒店获授权使用物业基本信息

 

(一)广州帽峰沁园酒店获授权使用物业(以下称沁园酒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帽峰山天湖景区,总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97平方米,包括圆形主楼1栋、围屋形副楼2栋、别墅2栋、员工宿舍1栋以及网球场、康乐房等配套设施。由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兴建,现划归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

(二)沁园酒店的一期工程建筑面积共800平方米,报建项目为临时服务楼,已办理规划报建及规划验收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并于200712月经规划部门同意其临时使用期延长至20091214日。二期工程建筑面积共11128平方米,报建项目为临时管理服务用房,已办规划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规划验收手续。职工宿舍及其它附属建筑4969平方米,未有任何报建手续。

(三)沁园酒店所在用地为临时建设用地,其中约3496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为帽峰山林场;约749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为广州市国营沙田农工商联合公司。受山林区土地规划限制,沁园酒店至今未取得上述土地和物业的产权手续。

交易底价

首年承包款¥2295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招商期限

12

装修改造期

给予6个月装修改造期,装修改造期间免收承包费

是否涉及优先权

二、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0 万元。

(二)意向方须具备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以银行出具的一年内的资信证明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的意向报名者报名参加:

1、自然人、联合体;

2、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主);

3、与招商方存在经济纠纷或诉讼的单位或自然人(以招商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4、在租招商方其他物业期间违反合同约定,经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单位或自然人(以招商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三、租赁条件

 (一)招商方对沁园酒店按照产权证载用途、现状招商,承包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包,承包人应清晰招商标的物存在法律上的瑕疵,承诺因此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二)招商期限为12年,给予6个月装修改造期,装修改造期间免收承包费。

(三)承包款按年为一期进行结算,第一期承包款在签订《广州帽峰沁园酒店项目承包经营合同》(以下称《承包合同》)时支付,以后须于每期期初10日内支付当期承包款。承包款按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承包款的基础上递增 3%,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承包期满。

(四)承包方须在签订《承包合同》当日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五)沁园酒店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97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经营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六)沁园酒店按现状进行招商,承包方已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不得将沁园酒店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

(七)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擅自将招商标的物整体转包、或以各种名义与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或者交换)。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将招商标的物进行流转、用于对外担保和借贷。禁止对沁园酒店的主体结构进行增建、重建、拆除等改变建(构)筑物现状的一切行为。

(八)承包方在沁园酒店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须事先取得经营牌照,依法经营。承包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申办消防报建等国家要求办理的手续,招商方仅提供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现有资料,办理手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手续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九)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禁止承包方对沁园酒店进行增建、重建、拆除等改变建(构)筑物现状的一切行为。

(十)装修改造投入要求:承包方须在承包期前两年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对沁园酒店的装修、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沁园酒店经营所需的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建筑主体建筑、道路部分。

招商方将于承包期第三年的第一个季度对承包期前两年的升级改造资金投入进行专项审计,如承包方投入资金低于此约定时,须在该年度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招商方补齐投入差额,如未按照上述约定补足投入差额,视为违约,承包方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承包方于签订《承包合同》当日须向招商方缴纳500万元的装修改造专项保证金。装修改造期限届满,由招商方进行验收,如承包方按照约定完成的,招商方于验收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装修专项保证金。

(十二)承包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1)承包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2)承包方须具备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以银行出具的一年内的资信证明为准)。

3)承包方须承诺于签订承包合同次年内将注册地迁入白云区(如注册地已是白云区,即不用迁移),承包方须确保合同承包期内在白云区纳税、纳统,主营业地不迁出白云区;并自投入运营期一年后须符合“四上”企业年度营收。

4)营收及税收要求:参考《白云区村集体建设用地产业导入指引(试行)》第三条第五款附表1的规定:北二环以北区域年营业收入(万元/平方米)≥0.8;年纳税额(元/平方米)≥500。但是考虑到本项目物业地理位置及物业瑕疵的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

自装修改造期满后,项目运营期的第三年在白云区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纳税额不低于240万元。

承包方承诺在后续的承包期内每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纳税额不低于上述数额,且年均增长率不低于白云区同期行业营业收入、税收年均增长率。

未达到上述约定,视为承包方违约,承包方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行为将通过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如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将通过相关部门纳入信用体系,并自招商方出具未履约通知书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违约方须向招商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实际纳税额与考核要求纳税额的差额的一半。

(十三)承包期满,承包方须按时无偿向招商方返还招商标的物(含建(构)筑物、属于招商方原有的装修、设施设备投入、证照)。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对沁园酒店新增的装修、设施设备投入,由招商方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残值评估,如承包方未能竞得招商标的物新一期承包经营权的,且新的承包方需继续使用沁园酒店现有的装修、设施设备则需按残值的评估价向原承包方支付补偿费用;如承包方未能参与新一期承包经营权竞投的,或在招商方发布招商公告之日起半年内标的未能成交,该部分投入的残值将不作补偿。

(十四)招商方提供现有的消防设施,承包方经营招商标的物如需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特种行业经营资格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招商方仅提供现有的资料协助办理。因产权手续不完善导致无法办妥证照手续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五)招商方与承包方之间承包合同的起始日期,以招商方办理现场移交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移交沁园酒店的,招商方有权相应延迟移交时间,但承包年限不变,承包方不得追究招商方的责任。

(十六)如招商方在竞价成交之日起90日内未能移交招商标的物的,招商方或承包方均可选择解除本次招商行为,承包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承包款无息退回,本公司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退回,承包方不得向招商方及本公司追究有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承包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拒绝接收沁园酒店的,招商方可单方解除本次招商行为,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承包款不予退回。

(十七)承包期内,由承包方选定第三方机构报招商方审批同意,并于次年1月对招商标的物实施上一年度的财务专项审计,承包方承诺财务专项审计需在次年6月前完成,如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专项审计的,视为合同严重违约,招商方可解除合同,没收其合同履约金,并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十八)在承包期间,如出现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项目土地被收储和企业改制等情况,招商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应政府要求征用土地、拆迁建(构)筑的,承包方须无条件服从,招商方不因此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费用、经营搬迁补偿、经营损失、违约金等的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若因征用拆迁而发生政府补偿款的,补偿款按以下方式分配:

1、土地、物业补偿归招商方所有;

2、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补偿归承包方所有。

(十九)因履行《承包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招商方、承包方应各自承担己方应承担的部分。

承包人同意涉及酒店项目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年应缴纳税额80万以下部分(含80万元)由招商方负责缴交,超过80万部分由承包方承担。

(二十)招商方提供现有的消防设施,承包人如需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特种行业经营资格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招商方仅提供现有的资料协助办理。因产权手续不完善导致无法办妥证照手续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按沁园酒店现状签订本合同即视为接受该酒店项目所存在的产权手续瑕疵,承包方在后续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产权手续不完善为由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招商方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十一)其他条件详见《承包合同》。

四、报名事项

(一)公告期:20208270:0020209924:00

(二)报名时间、地点: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号首层)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索取《交易规则》(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或经工商局盖章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工商查询资料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提供原件核对)、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打印件、银行出具的一年内的资信证明文件。

注:1.报名登记表格式由本公司提供;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

3.本公司接受意向方的报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参加满足竞投交易条件,对于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交易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的符合性以招商方或交易管理机构的审查意见为准。

(四)如意向方未在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到本公司现场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手续,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五、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金额

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整)

交易保证金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广州广园中路支行

账号

6522   6967 0605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及查询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本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意向方应在汇缴交易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于缴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现场查询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承包方)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承包合同》后,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根据招商方及竞得人出具的划转函件以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息划转至招商方指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首年承包款及装修改造专项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自行向招商方补足;若划扣完毕上述所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招商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招商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竞得人且未违反“七、交易方式”第(三)条规定,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路径无息退回。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公司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违反“七、交易方式”第(三)条规定,或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承包合同》(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签订《承包合同》时应缴的款项的,本公司或招商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招商方有权不再签订《承包合同》,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损失,下同)后,将交易保证金余款划归招商方作违约金处理,招商方有权将招商标的物重新招商。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招商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抬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招商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以及获得招商标的物承包权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招商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六、组织交易方式

(一)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本公司将对征集意向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选择协议租赁的方式确认竞得人。

(二)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限承包款”、“竞税收”和“抽签”方式确认竞得人。

(三)特别约定

1、若本项目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的,意向方应参与签约仪式并保证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报价,使该项目产生有效报价。

2、若本项目采取“限承包款”、“竞税收”和“抽签”的,竞投人应参与竞投会并保证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本公司:邓先生   020-86361273

招租方:唐小姐 18520421888 020-32583392                                      

注: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交易不组织统一实地勘查,意向方可在竞投开始前按公告地址自行前往查看。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20826

附件1、证照移交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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