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京溪村沙河涌污水泵站地块改造项目 |
二、项目概况 | (一)招商方: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京溪经济联合社。 (二)地块概况:招商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京溪村沙太中路,总用地面积4269平方米,地上可建建筑限高60米,建筑面积(以最终报建为准)不大于16000平方米且不低于15000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合作方负责按照政府批复的建设方案建造主体建筑、附属工程、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承担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改造后的地块及物业的产权及所有权归招商方所有,合作方在合作期限40年(含建设期20个月)内拥有其物业的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管理权及收益权等),并需向招商方支付经营使用费。 (四)合同履约金:¥100万元。 (五)交易保证金:¥2000万元。 (六)交易底价:开始计算经营使用费后整体物业首年经营使用费¥30万元/月。 (七)交易方式:通过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合作方。 |
三、意向合作方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意向合作方须是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意向合作方须提供材料证明:其正在广州市行政区域经营不低于20000平方米商业写字楼项目,且自2015年至今所经营项目进驻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纳税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税局出具有效完税证明为准),经营项目引进三家以上的上市公司(仅限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这两交易所的A股市场和B股市场,以及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H股市场上市的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且进驻一年以上(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意向合作方需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没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意向合作方须书面作出以上承诺。 (四)本次招商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或联合体报名。 |
四、报名事项 | (一)报名时间、地点:意向合作方须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2日期间到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白云区景云路13号首层)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并索取交易文件。报名需缴纳报名及交易文件工本费¥100元,由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开具发票。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20-86361273。 (三)报名所需资料(以下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情况下); 3.意向合作方正在广州市行政区域经营不低于20000平方米商业写字楼项目的证明材料; 4.意向合作方自2015年至今所经营项目进驻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纳税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以税局出具有效完税证明为准); 5.意向合作方经营项目引进三家以上的上市公司(仅限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这两交易所的A股市场和B股市场,以及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H股市场上市的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且进驻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6.承诺书原件。 注:请带齐以上资料及公章于上述报名时间内前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
五、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竞价会事宜 | (一)公告期满后,本中心将会同招商方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意向合作方须在《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本中心指定账户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价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达帐为准。 (三)竞价会事宜以本中心发布的《交易规则》、《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为准。 |
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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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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