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征集评审专家的公告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是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属下的全资国有企业,挂牌承办“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以及“国家专利技术(广州)展示交易中心白云区中心”。主要从事国有、农村集体以及社会委托的股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建设工程等产权交易业务。为保证交易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将建立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评审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领域及专业的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涵盖范围
本轮征集的评审专家由投资策划与决策(A02)、设计(A04)、监理(A05)、工程造价(A06)、项目管理(A07)、工程施工(A08)、其他工程(A09)、机械、设备类(B01)、建筑材料(B07)、公共咨询(C02)、经济管理(C03)、工商管理(C04)、金融(C05)、法律(C06)、高新技术服务(C11)共15个大项的相关行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组成,各专业名称及分类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中该15个大项的分类标准。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项目评审和咨询活动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2年,其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行业(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任职年限不少于4年,且工作业绩突出),精通专业业务,熟悉市场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采购、评审、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相关项目评审和咨询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相关项目评审和咨询工作,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管理;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项目评审和咨询工作;
6.没有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7.达到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权利
评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对相关项目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相关项目的独立评审权;
3.推荐候选项目候选人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和咨询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评审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1.认真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政策,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2.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与任何项目候选人或者与评审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上述人员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以妨碍评审公正,不得向上述相关人员透露对评审文件的评审和比较、项目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3.按时参加评审等活动,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积极协助、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实施管理和监督,及时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公正评审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义务。
(一)申报方式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于2017年3月31日前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gzbycq.com)下载并填写《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评审专家登记表》。申报人员须亲至本公司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出示相关原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书面申请材料
1.个人亲笔签名的《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评审专家登记表》1份;
2.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照2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上述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在通过我公司专家认定后统一建档管理。
(三)审查程序
我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查,对所有通过审查并审定入库专家逐一建立档案、颁发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本轮专家征集申报时间从本公告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热忱欢迎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踊跃申报,我公司将全力做好有关评审服务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苏先生,电话:020-86361273
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